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办公室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处级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联系省、市金融管理部门;落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区内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开发区金融运行情况,及时向管委会提供金融工作信息,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三)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加强区内中小企业和小额贷款及担保公司信用体系建设。
  (四)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辟融资渠道,筹集并保证开发建设所需资金按时到位,以及配合使用。
  (五)负责分析整理开发区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实现区内有效资源的合理利用。
  (六)统筹区内各融资平台及具有融资职能的国有独资企业及控股企业开展融资业务,为各融资平台的良性发展提供合理规划及建议。
  (七)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融资科
  负责银行及创新融资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贷款前、中、后期的相关工作,落实担保方式。负责解决银行、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在融资业务上提出的各类问题,协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后服务与管理工作,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贷后检查、抵押物检查及置换工作等;根据每月贷款情况跟踪贷款应付利息表,并研究创新型融资管理体系建设。
  (二)金融发展科
  联系省、市金融管理部门;落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区内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及时编发金融工作动态信息,加强开发区中小企业和小额贷款及担保公司信用体系建设。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中层领导职数2名。
  四、上级业务主要对口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和长春市金融办。
  五、办公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6188号。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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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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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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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威 | 
 主 任 
 | 
 8487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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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孙大庆 | 
 副主任 
 | 
 8480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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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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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璇 | 
 融资科科长 
 | 
 89546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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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田继鸣 | 
 金融发展科科长 
 | 
 89546081 
 | 
| 
 5 
 | 
史 实 | 
 科员 
 | 
 89546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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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沈杜杜 | 
 科员 
 | 
 89546081 
 | 
| 
 7 
 | 
王鹤然 | 
 科员 
 | 
 89546081 
 | 
| 8 | 
费晓东 | 
科员 | 
89546081 |